克不想说什么氧化铜的黑锈,他催促:“快打开吧。”
维利亚没有再犹豫,盖子被打开,一本装订得很好的通体羊皮制造的书本展现在留里克面前。
“就是这本书了,我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它是你的。”
当维利亚,她的视线轻轻转向留里克,就看到孩子那惊愕的眼神。
因为留里克认得出书本的皮质封面,那上面标注的罗马字母构成的单词,留里克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认识。
这本书明确标注了《exodus》,仅从这几个字母,他就非常清楚此书记录了摩西带领族人离开埃及回到迦南。
书封与书页尽是羊皮材质为主,此等材料能记录的文字自然不多。本书只是整个经书的一小部分,唯有这一部分居然流落到遥远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真是耐人寻味。
留里克突然问到:“奶奶,就像您简要说明的,您真是从神秘的黑衣人那里获得的?”
“是的。我多么希望你了解上面的知识因为我都没能了解。”
“啊!是这样……”留里克默默嘟囔:“我想,我已经完全知晓了。”
留里克动脑子琢磨一番,恐怕那些维利亚口中的黑衣人就是所谓东罗马的传教士,他们巴不得北方的野蛮人全部成为新的羔羊。
出埃及记本身就就是一本史书,也是对摩西和族人们为了虔诚的信仰敢于不畏艰难的长途跋涉的颂歌。
那些黑衣人,他们从温暖舒服的君士坦丁堡,一路走向极寒的北方,希望那些善于战斗和贸易的维京人放弃自己的奥丁崇拜,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也许他们自己就是自诩为新的摩西。
很显然那时的罗斯部族对此不屑一顾,黑衣人的计划落空,倘若不是维利亚动了恻隐之心,也不会收下这本书。
那些黑衣人恐怕皆已化作尘土,唯有这本书被以为苍老的人完美保存到现在。
想想,若真是如此,一切真是一段传奇。
如果一切都是命运,斯拉夫人与罗斯人融合而成的新民族,最终成为掌管双鹰旗的新罗马。
如果这本书一直保存到一千年后,它将成为一件具备巨大文化意义的圣物吧!也是罗斯的镇国之宝。
想到这一层面,留里克随手翻阅一下,感受羊皮纸的柔软,也得出文字皆手抄的结论,关于全古代拉丁语的内容,他一窍不通,就真的只人数那大名鼎鼎的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