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书才那么丰厚。他一定是希望闻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而起疑。但不管怎么样,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况是闻镶玉、孔知心这般贪心的人。只要闻家人催着自己签名,必然会用近在咫尺间的钢笔,结果与文件放在一起的,为了方便他签名钢笔却写不出字,岂非奇怪?这时,就算很多人都没看出其中的疑窦也不要紧,一个,只要在场的人中有一个感觉不对劲,沈万才的计划就成功了。
卫霄暗道,难怪转让书里给他的东西有那么多,原来不是给他的补偿,而是沈万才的买命钱!说到底,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万才怕给少了,闻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卫霄不自禁地咬着下唇嘀咕道,刚才吃饭的时侯,沈万才把这支写不出字的钢笔递给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过笔签名了,沈万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吗?沈万才被逼到只能用这种极可能失败的法子来联络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随时随地看守着他的。即使犯人便是养蛊人,把别墅里的人都控制住了,平时让他们监视沈万才,但卫霄相信,在刚才那样的情况下,对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万才与自己接触的,必定要亲自盯着才行。
思及此处,卫霄觉得自己想左了,看沈万才的样子应该已经被控制住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会儿难得能与他见面,定然是准备背水一战了。而且,万一那时自己从沈万才手中取过钢笔,也不要紧。一写写不出字,沈万才只要推说笔坏掉了,让管家再换一支笔就好了。
因为他在场的缘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会当场发难。而沈万才只要抓住时机,随意一点,在管家找笔的时侯悄悄把钢笔放进兜里,单手转开笔杆取出纸条,趁众人不注意时送到嘴里当作晚饭般的吞下去就行了。这么一来,就算事后凶犯追究,也查不出问题了。
卫霄紧锁的眉宇一直没有松开,自问既然这样,那沈万才与沈惠茹争吵时说的那番话,会是说给他听的吗?沈万才会把期望寄托在一个五岁小孩的身上么?大人一般都觉得小孩子靠不住,听过的话转眼即忘,沈万才怎么可能拼着被凶犯发现的危险,冒险来提醒自己?那对方不是跟他说的,是跟谁说的呢?
不会……卫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会是他的那些保镖吧?难不成,他们偷偷跟到这边来了?
卫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点墨走到门边关上灯,其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窗边,朝下俯视。玻璃窗外便是树林,今晚的舒郁被云层遮住了,除了别墅内洒出的灯光,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