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着自己的脸猛地倒在地上,不住地扭曲四肢疯狂的抖动着身体,须臾间,被汹涌而至的蛊虫前赴后继的覆盖住,整个人都陷入了虫海之中。
当时的情形元墨纹他们没看见,居高临下的卫霄却是看得最清楚的。从洒着雄黄粉的圈子里跑出来的人中,有几个偷偷地朝别墅的反方向跑,他们是想丢下同伴逃命。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蛊虫确实怕掺了鸡血的雄黄粉,但并非没有一敌之力。养蛊人肯定下了死令,往林子里走的人可以放松一些,可只要向外逃的人,必须当场击杀。虽然,他们抛下别人往后逃也不能怪他们,但有些时候,人还是不要太私自才能活的更长命。
想到这里,卫霄决定下去帮元墨纹一把,尽可能的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保住大家的命,一块儿逃出遍布着蛊虫的树林。反正他人小,躲在树丛背后也未必有人发现,要是被人看到经书,就推到一点墨头上好了,说是一点墨叼来送给他的。虽然牵强了点,但一点墨这么机灵,卫霄不觉得元墨纹没有怀疑过。另外,他的字迹可不像一个五岁小孩能写出来的,除非一早便知道他会写字,否则,没人会猜到他头上来的。
唧唧,吱吱吱唧唧唧……
窗外的元墨纹他们已经和行尸走肉般的管家、女佣们缠斗在一起了,林间的蛊虫都唧唧唧的鸣叫着,仿佛在为管家等人助威。卫霄抽出单肩背包里写满经文的笔记本,撕下两页每张纸都卷成一道长条,分别系在白毛大鸡的双脚与脖子上,生怕到时候因为蛊虫汹涌的攻击不顾上一点墨,让它吃了亏。
为一点墨栓好保命符后,卫霄继续撕下经书,有的叠在自己的鞋子里、有的藏在自己的后背心、有的塞入自己的胸腹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在身子的各个部位上都贴满了经书。迅速做完这些保护措施后,卫霄抱着白毛大鸡走到门边,按住锁头捏住门把轻手轻脚地拉开了房门,走廊内的灯不知什么时候熄灭了,卫霄探出小脑袋,往两旁看了看,通道内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正想踏出脚步时,忽然想到一个被自己遗忘的,却至关重要的问题,方美玉在哪儿?
管家带着女佣出去迎敌了,作为主谋的方美玉总不会袖手旁观吧?刚才吃晚饭的时侯,他刻意把经书的事说成是元墨纹送给自己的,就是为了把方美玉的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让她不确定自己要对付的人是谁,而不敢随便冲自己下手,以免打草惊蛇。如今,元墨纹到场了,卫霄不知道方美玉到底认不认识他,但现在这个年代虽没有手机,确是有照相机的,元墨纹若被方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