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她了。
所以陈雪初一直自我感觉她带点宝剑蒙尘的感觉,自己从小学习各种武术却从来没有什么实战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很是寂寞如雪,当然,吸入了神经毒气给符泽一顿踹那次不算。
对陈雪初来说,今天就是宝剑出鞘之日!
当然,陈雪初没有宝剑,只有一个贴着比卡丘贴纸的甩棍,她自己更不是什么宝剑,最多就是学几手花架子的普通人。
最重要的是,陈雪初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杀入了人群之中。
陈雪初的大长腿不但好看,而且还踢的高,速度往往就代表了力量。
将高跟鞋踢飞后,两条大长腿抡的虎虎生风。
这种满眼都是人,是人就可以踹的感觉,让陈雪初开始放飞了自我,兴奋的连小包都扔了出去,自我感觉小说里的女侠附身随便一脚就可以踢飞十几个人。
至于炎蛇就比较收敛点了,他对邪魔外道或者该死之人都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但是对付这帮无辜的普通人,并不需要铸错,从腰下抽下来的裤腰带就是他的主要武器。
大皮带抽出去,挨了一下就跟被烙铁烫了似的,但凡被抽到的人,捂着脸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
抽了半天炎蛇发现大皮带并没有太多的实际作用,因为并不能让敌人失去战斗力。
爱尊酒店的一楼大堂是复古设计,有一个两米多高的半人马,手里还拿着一把三叉戟。
半人马和三叉戟都是纯铜的,而且还是分开的。
炎蛇自从第一天来到爱尊酒店就打着那把三叉戟的主意,觉得自己要是拿着那玩意削人肯定很威风,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一脚踹飞面前挡路的一个胖子,轻轻一跃就跳到了半人马身上,抽出三叉戟,感觉自己是海王附体,狂笑一声将三叉戟抡的虎虎生风。
不得不说炎蛇这家伙可以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发现裤子有点往下掉之后,一边揍人还能一边把皮带给系上,一柄三叉戟用起来有模有样的,如同长枪在手一般,或抡或劈或点,每次出手都有个倒霉鬼倒飞或者横飞出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二把刀的陈雪初和炎蛇一比起来就高下立见了。
陈雪初到底还是花架子,看着踹的爽踢的过瘾,实际上没太大的杀伤力,还好这帮人的目标全都是符泽,根本没有对陈雪初一拥而上。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