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枪,归刃。”
金乌枪两侧的锋刃并拢,主刃向外延伸三寸,三爪枪切换为长锋枪。
主刃底部,鲜红液体沾染其锋,毫无疑问,这是谁的血迹,但时过多年从未干涸。
人狼的目光变得阴沉,四周狂风平息寂寥,仿佛感受到了它的愤怒。
“沾染神血的金乌枪,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吗?神明。”
临渊王问道。
人狼不为所动,依旧只是冷哼一声。
随后它一改之前的轻慢的打法,攻势陡然间猛如疾风骤雨。
亮出金乌枪所沾染的神血并没有改变临渊王处于被动的战局。
人狼每一次疾风骤雨间的挑斩劈杀,临渊王都要全力以赴防御,倘若出现一丝纰漏,骤雨就会将他击碎。
挑战这些来自星宿之上的神明,不仅需要绝对的实力,同时也要有足够的运气。
神明迎战武师不一定能百战百胜,但它绝不会落败,武师们打成平手抑或胜天半子都需要足够的运气。
实力奠定运气,同时运气又要凭实力抓住,二者相辅相成,这便是胜天半子的本质。
天狼真君不可能久临于南地,甚至它此时姿态也大概率只是道分身。
临渊王只需防守,时间到了,星宿就会唤它回去。
但如鼠辈般逃窜挨打可不是临渊王的性子,如果这是一场时间的拉锯,他更愿意主动发起冲锋。
狩猎巨龙的人是英雄,刺向风车的人是疯子,而无所作为却又评头论足的人,他们是庸奴。
人之一生,怎能甘于平庸。
与神明对垒的机会可不多,何不再痛饮一次神血?
临渊王的枪锋燃起炙热的金色火焰,随着长枪的挥刺衍为火焰风暴。
人狼的攻击一滞,就连它也感受到了自己爪子上传来的滚烫。
它看到了眼前所升起之物,真滑稽啊,星宿之下居然还有一轮太阳,那刺目的光芒令它厌恶。
而临渊王深知自己的火焰远不够纯粹,他开始寻找躲在乌云后的真阳。
随后他的枪锋捅破乌云,那一缕光重临人间。
他凌空跃起,那缕光化为他的羽翼,此时拥抱他的并非凡火,而是源自太阳的火炎。
就连扶摇直上的鹏鸟,也要屈服于金乌的足下。
“阴与阳,此为大道的滥觞,淮牧自知愚钝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摆烂了 作品《截取人生,我有一座轮回之宫》第七十六章 大封国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