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夏拉动滚条,想看看论坛网友对蝙蝠序章的评价,是否有什么重大的bug和漏洞,好重新修改一番。
蝙蝠侠,是罗夏最喜欢的超级英雄。
他想给漫威电影宇宙的人们呈现的,是他内心深处那个完美无瑕的黑暗骑士。
所以,不论修改多少次,他都会继续下去。
不曾想,罗夏竟然获得了论坛网友一众的赞许!
什么情况?
你们都融合成一个人了,版主和他搭档平时总要产生分歧,这般一模一样的评论,究竟是里面哪个人疯了。
“爽,超爽!
布鲁斯韦恩,年幼就遭遇变故,不单单寻找当年的凶手复仇,更是挖掘出背后的真正凶手——罪恶都市哥谭的黑暗秩序。
一人挑掉整个黑帮,牛逼啊!
什么才是真正的复仇?
布鲁斯韦恩的摧毁黑暗秩序,才是真正的复仇!”
鱼缸神秘客昆汀贝克,超级兴奋地发言,随后又补上一条。
“蝙蝠战衣的制作过程,才是之厉害的地方。集合了全世界的先进科技,又融合了蝙蝠侠的两大灵感来源——佐罗和蝙蝠。”
“一口气看完,以恐惧为主题。从童年的恐惧,到刺客联盟中战胜恐惧,再到恐惧气体摧毁哥谭,拯救哥谭并用恐惧统治压制犯罪分子”
圣歌妹子上传了新画,画中正是阿卡姆骑士标志的后背,独特的地方在于签名处配上蝙蝠镖。
签名写得很有特色,潦草而难辨,罗夏仔仔细细揪了揪,才看出——圣歌奏响!
圣歌奏响,群星归位,末世降临,邪神复苏
究竟是何方神圣,敢取这种不吉利的网名?!
拉斐尔又点了赞,一直跟在圣歌妹子屁股后面是什么意思
“忍者大师才是厉害的角色,在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建立了大本营,组织起刺客联盟对抗黑暗势力,不过手段有点过了。”
不知道靠哪位友人的帮助,盲僧夜魔侠才那么快看完了。
“你们不觉得稻草人很有四大明星的味道吗?”
版主惊声尖笑、惊声尖叫几乎同时发了言论。
“我说,你们不觉得蝙蝠战车,才是重中之重吗?结合了兰博基尼和悍马,想想都劲爆!”
对比着老哥万年不变的破车,小温浮想联翩。
“你们不觉得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