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鹿庭和余韵不一样,她就从来没收过追求者的贵重礼物,没钓过备胎。
想用钱砸她,并不容易。
而潘歌的办法或许是唯一可行的套路——激发席鹿庭的对抗心理,用同样的衣服正面battle,不给她退缩的机会。
只要犹豫一小会儿,韩烈就买完单了。
形成既定事实之后,她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以席鹿庭的性格,肯定不会怂的,穿就穿,谁怕谁啊?!
有了这样一个开头,之后的事情便容易多了,这就叫见缝插针……
韩烈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判断,逻辑是个闭环。
如果真是这样……
潘潘牛哔!
买完单之后,席鹿庭的表情举止明显开始有些别扭,她努力掩饰了,但并不怎么成功。
出乎意料又顺乎情理的是,潘歌没有再刺激她,反而好言相慰。
“庭姐,一件衣服而已,别太放在心上。
狗东西不缺那点钱,你得慢慢习惯。
他欠你的,一件大衣可抵不上,gogogo,我们再去看看表!”
席鹿庭尽量保持着平静,脸色依然很冷,但藏在袖口里的手指微微颤抖着。
十二万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感觉?
以前她不敢想。
现在,她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想不出来。
潘歌的金弹攻势,初步奏效了。
这妞真坏!
韩烈默默腹诽着,心情却忽然变得很愉快。
好吧,讲实话,他喜欢给席鹿庭花钱。
太快乐了。
上辈子他看过一段文案,大致意思是——身为一个男人,给女人花钱是一件特别高级的事,能够极大满足凌驾于基础物质欲望之上的成就感。
那时的韩烈并不理解,甚至都不相信。
给女人花钱?
那不就是当舔狗么?!
我自己去吃顿火锅不香么?
老子以前给余韵花过那么多钱,有个屁的成就感!
现在他有点懂了。
给女人花钱是有要点的——
第一,得有钱,花的钱必须是自己财富的零头,花出去不心疼的那种。
打肿脸充胖子式的花钱可不行。
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怎么花都心疼。
第二,花的钱必须能够满足对方的期待,得是大钱。
一百两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