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耶伊亚的死,不仅没有让剩下的比蒙骑兵崩溃,反而让他们变得越发疯狂了起来。
可惜这种疯狂,在绝对的兵力优势面前,注定是徒劳无功。
再怎么英勇的战士,也挡不住四面八方刺来的长枪。
何况刚刚才经历一场恶战,比蒙骑兵的状态并不在巅峰。疯狂的垂死挣扎,也只是让失败显得更悲壮一些。
目睹了一场蚁多咬死象的战斗,哈德逊暗自提醒自己:用兵打仗,必须要稳一点。
躺在地下的罗耶伊亚,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如果不是那不可一世的傲气,让他迷失了自我。但凡多留几名探马在外面,警戒四周的动静,也不至于被包了饺子。
“立即打扫战场,就地焚烧尸体,然后带着伤员撤退!此地距离兽人营地不远,行动速度必须要快。”
哈德逊故作淡定的下令道。
歼灭了一支满编比蒙骑兵团,哪怕是在捡便宜的情况下完成,同样也是一件值得大肆庆祝的事情。
作为战争爆发以来,第一次全歼比蒙骑兵团,必定会被各国大书特书,赋予特别的政治含义。
不喜形于色,乃是为将者的基本素质。尤其是在打胜仗的时候,更要时刻保持理性。
哪怕在心里面乐开了花,为了维持高逼格的人设,哈德逊还是强行收敛了情绪。
主帅可以收敛喜悦,下面的官兵就犯不着了。看一个个欢天喜地的表情,就知道大家对这次战斗非常满意。
战斗胜利带来的红利,哈德逊已经开始享受到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他在军中的威望越发高涨了起来。
不光是在莱特郡军团中一言九鼎,对莫西人的新编二十三军团同样有效。
连续的胜利,让众人对他的信心提升到了巅峰。
现在对新编二十三军团发号施令,已经不需要拉克尔军团长转述,下面的军官就自发去执行了。
要是一般情况下,发生这种疑似抢班夺权的事,双方非得翻脸不可。
可现在是战争时期,自家精明能干的兄长,都被兽人大军围困着,随时可能被送去见晨曦之主,拉克尔抱大腿都来不及,又岂敢搞事情。
指挥权,那是小问题。站在拉克尔的立场上,哈德逊再怎么厉害也只是外来户,不会在莫西公国扎根,拿走军队指挥权也只是临时的。
现在他最需要的是跟着蹭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