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不愧于自己华盛顿特区红手帮头目的身份。
他在其他所有人都还一无所觉,慵懒的在自己门口晒太阳的时候,就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
虽然这种敏锐,只让他比那些庸人反应快了一分钟,但也是他能力的证明。
这是一个黑人社区,波托马克河从他们的房屋后面流过。
这里的居民的经济状况普遍不容乐观,院前的草坪杂乱无章,甚至堆积杂物、垃圾。
三三两两的嘻哈黑人,穿着裆都要垂到膝盖的裤子,宽大的上衣,扎着头巾,后腰上别着一把查不到枪械编号的「幽灵手枪」,在街道上无所事事。
很典型的黑人社区,在这里不论是发生偷窃、斗殴这种微型犯罪,还是杀人、入室抢劫这种恶性犯罪,都不会让人感到违和。
这里也是红手帮的大本营。
在这里,华盛顿警局的巡逻警力都不敢停留、路过五分钟以上。
因为他们知道,在这里警察不是什么能保住自己人身安全的职业。
相反,他们下一刻可能就会被复杂地形中,不知道从那扇窗户里射出的子弹钻进后脑勺,然后把额头位置的警徽一起贯穿、粉碎!
然后,如果自身没有什么关系的话,可能连尸体都带不出这个街区。
一个警察而已,死就死了。值当整个警局和红手帮火并吗?
其实火并也是火并不起来的,因为不少老警员,在他们的身上也都纹着红手帮的特色纹身。
也就是一只狰狞的红色恶魔之手。
黑警帮派是合众国特色,不爽不要玩!
马丁路德黝黑的皮肤像是抹了一层油,健壮的肌肉敦实而厚重。
他整个人都像是一头油光发亮的黑色野猪,凶悍、野性。
但这次,他察觉到不寻常却不是像往常一样,消息来自警局的内线。
而是来源于他那双虽然小,但足够精明的眼睛。
单纯的肌***子能混帮派,但是肯定不能成为头目!
看日头已经接近中午,马丁路德从床上起来,身边的女人半梦半醒地找他要嗨药。
他没理,毕竟谁知道这个白人小妞在这个街区能不能活过下一天呢?
虽然她可能在某个普通的三口之家里是一个小公主。
虽然她年轻漂亮心地善良,能够在街道上为流浪者分发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