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张为民一人在外漂泊?”
于是乎,工人会和杨厂长联名向上级提出了建议,为提高采购员在特殊时期的采购积极性,应有提高奖励制度,提高采购员的积极性,稳定性,发扬不怕吃过苦,不怕累的精神,为全国人民站好每一班岗,确保工人能吃饱,有体力,有精神的战斗在第一线。
一份报告很快通过了冶金部的审核,简单开了一次会议就署名,继续上报。
没办法,他们是冶金部,抓的任务不是这个,他们也不过是配合粮食总局在行动,这个奖励给也轮不到他们,他们只能上报合理请求。
一份提议,立马得到了上层重视,因为说真的四九城的采购,就真如提议里说的那样,都在憋着,不发力,我一个月能采购一万斤?那我只采购五千斤,够自己吃就行。
再这么下去,也只是剥削张为民一人而已,完全调动不起来其他采购的积极性。
特殊时期就应该有奖励,否则无论采购多少都平均分配谁还多采购任务外的物资?
这个问题不解决,那就是在自欺欺人,如果无人提出,这件事大家可以装作不知道,但被人提出了并且讨论,那就必须解决。
于是乎,经过粮食总局和上面的讨论,给出了几条奖励,分为几个层次,按超出所属工厂采购物资外计算。
多采购一百斤给什么奖励,五百斤怎么奖励?一千斤怎么奖励,五千斤怎么奖励,一万斤怎么奖励。
原本达到一万斤就可以了,可这次提出建议的是轧钢厂而张为民的采购能力,一万斤绝不是终极目标,于是乎超过十万斤,该怎么奖励,超过五十万斤怎么奖励,超过一百万斤又怎么奖励,都被讨论了出来。
这些都是一个月内的采购任务,你想要累计可不行,每个月必须完成工厂采购任务,否则你都没资格参与。
界限是三个月都完成了所属工厂的采购任务才有资格参加这项奖励制度。
这样很好的杜绝了采购员累积物资,一个月拿出来换取奖励的事情。
说白了,这个奖励就是给那些采购大神的,那些连所属工厂日常分的采购任务都艰难完成的就别想了,你就不具备资格参与。
像是张为民这种,他提供一次,可以抵得过别人十次的,自然是有资格参与的。
奖励也很丰厚,起码对于别人来说是这样。
光是三转一响就从票到实物占据了奖励名额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