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朝一日,你又老,又累,还手无寸铁,你要如何战胜一头正值壮年且志得意满的野兽?
莱昂艾尔庄森正在试图找出答案。
一股巨力迎面而来,轻而易举地将他打翻在地。雄狮狼狈不堪地翻滚着,试图重新站起来,却又挨了重重的一脚,径直跌下了沙丘。
滚烫的沙子因汗水与鲜血而黏在了他的皮肤上,本就刺目的阳光此刻落于眼中更显眩晕之感。雄狮沉默无言地用手肘撑起自己,一点点地爬了起来。
而他的敌人呢?他并没有乘胜追击,只是傲慢依旧地站在原地。
“你准备用什么和我打,老家伙?”他慢慢地开口。“就凭这根破木棍吗?”
他举起手,将那根沾满了泥泞的木棍举至眼前观察了片刻,随后信手一扔,它便精准地插入雄狮脚下。
“说实在的,我都有些可怜你了。看看你自己吧,我们中最失败的一个也不会像你这样——”
他说着,表情忽然转变为厌恶,进而停顿数秒,方才吐出一个词语。
“——失败。”
失败吗?
雄狮低下头,咽下因生生吃下那一记踢击而涌起的鲜血,反手拔出了身前木棍。顾不得眼前不断传来的眩晕感,他用双手抓住它,像是握剑那样把它横在了面前。
他的敌人居然没有再出言嘲笑,反倒收敛了笑意,满面严肃地拔出了腰间悬挂着的一把长剑。
这把剑并不能与狮剑在长度上相当,且线条十分优雅,一抹淡雅的紫色在护手的尾端摇曳。他单手提着剑,纵身一跃,跳下了沙丘,在雄狮五尺之远的地方驻足举剑,庄重地开了口。
“现在,你看上去才像我们中的一员。”
雄狮对这句话置若罔闻,只是紧盯他手里的那把单手剑:“这是谁的武器?”
“我的。”
“不。”雄狮说。“福格瑞姆的私人纹章和他军团的徽记都在上面.”
“至少它现在属于我,老家伙。别再说闲话了,尽早了事吧,我已经给了你我最大的尊重——现在,来领死吧。”
话音落下,沙尘扬起,他的脚步声还未真正意义上地传入雄狮耳中,一道剑光便猛地袭来。
雄狮下意识地举剑——或者说举棍一挡,双手却未感到任何重压,反倒是腹部侧面传来了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很明显,他的敌人在反应与速度上都比他要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