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你要是一天就完成,那么接下来的工作,他都会以这个标准来要求你,只会高,不会低。
以陶玉书这个卷王的性格,林朝阳真要是一个星期把小说给写完了,他以后的日子恐怕就安生不了了。
“嗯,有点想法了,今天晚上就动笔写写。”
不过一直拖着也不行,该写还是得写。
作家嘛,灵感就像女人的情绪一样,自己都捉摸不透,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根本不是本人能控制的。
所以,写的慢一点,也无可厚非。
自从知道了林朝阳也写作之后,家里的书桌就从原来由陶玉书独享,变成了夫妻俩人面对面相对而坐,共用书桌。
磨洋工的功夫,林朝阳扫见陶玉书看着书,脸上不自觉的露出笑容,问道:“看什么呢?这么高兴?”
“你先写,写完了我再给你看。”
林朝阳把笔一扔,“写完了,我看看。”
陶玉书嗔怪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将手中的杂志递给他,“甘肃文艺上发了一篇牧马人的评论文章。”
闻言,接过杂志的林朝阳不甚在意。
一转眼牧马人已经发表了超过三个月了,从最早胡德佩的评论文章,再到阎刚、丁灵,对牧马人的评论来头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重量级,他已经麻木了。
并且他也清醒的知道,文艺界现在对于牧马人的热评已经超越了小说本身,这波牧马人完全是乘上了“伤痕文学”的东风。
在班主任和伤痕带起这股文学潮流并且被大众普遍接受之后,牧马人的出现完美承接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喜爱。
相比班主任和伤痕,牧马人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无疑是更加好接受的。
因为究其本质,其故事的内核实际上是个很杰克苏的故事。
许灵均,何许人也?
富商之子,高大英俊、文质彬彬,虽被遗弃,虽被劳教,但他身边永远有好人,有人上赶着给他送媳妇,有人安排他到小学当教员,时隔多年,甚至是当初抛弃他的富商父亲也赶来相认。
放在三十年后,也就网文小说敢这么写了。
故事本身的通俗,再加上立意高远,注定了牧马人要比两位前辈走的更远。
林朝阳随意的扫着甘肃文艺上的评论文章,刚才还开开心心的陶玉书突然又惆怅了起来。
“你说,你第一篇小说就引起这么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