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多了也就习惯了,还爱上了,再加上做这个简单——蒸一锅糯米饭,市场上买点馄饨皮回来就能包,水晶鲜虾烧麦皮儿薄如纸,里头米粒颗颗分明,粉的粉白的白绿的绿,哪怕不吃,摆着也是极好看的。
樊珈最喜欢三鲜烧麦跟翡翠烧麦,尤其是翡翠烧麦,加点咸蛋黄进去,青菜挤着糯米,糯米抱着蛋黄,光是看着便叫人食指大动。
馅料弄好后,面也饧得差不多了,将面团切开擀平,最好是中间厚边缘薄,这样的烧麦蒸出来不会漏,看着也漂亮。
樊珈上大学的城市靠北方,这边的烧麦跟她从小吃的那种小巧玲珑皮薄的又很不一样,特大个儿,跟包子似的,她食量算大的了,吃三个也是极限,糯米垫肚子啊,还不好消化,拿烧麦做早餐,到下午都顶饿。
所以她包了两种,一种皮厚馅多个大,另一种皮薄馅多个小,前者看着厚实,后者瞧着透明,各有各的好处。
包烧麦不算什么技术活,厨艺高超的尚食女官看两眼便学会了,将荷叶般的面皮放上掌心,舀上馅料,拇指食指按着面皮边缘稍稍收一下,一个烧麦便大功告成。
蒸锅冒出热气,樊珈在蒸屉上刷了薄薄一层油,她高中时爱去一家包子铺吃早饭,那家店的老板蒸包子会在纱布下铺一层洗干净的松针,蒸出来的包子又白又软,还有股松香,滋味极好,这让樊珈一度犹豫要不要再复读一年——幸好这个可怕的想法没有成真。
烧麦正蒸着,富贵颠颠儿地跑来,圆盘般的脸上全是笑,先是给女官见礼,而后那夸奖的话就跟不要钱似的滔滔不绝,樊珈给他提炼出了个中心思想:索丰大人很喜欢,一份炒饭全吃光了!
“嘿嘿,所以我跑来看看,刚才你不是说还有饭团什么的吗?我瞅着大人像是没吃饱的样子。”
那份炒饭分量可足,樊珈回想了下大太监那文弱模样,没想到居然不够吃?
“饭团好了,这个可以冷吃的,要不你再等等,烧麦马上也好了。”
富贵欢快应道:“好咧!”
乔尚食给了他一个肉松饭团让他尝,富贵吃一口后顿时惊为天人,若是能跟奚官局处好关系,那是再好不过的,谁没个头疼发热的时候,乔尚食笑着说:“你回去跟索大人说,日后若有什么想吃的,差人吩咐一声便是。”
富贵连声诶诶的应。
没一会儿,烧麦特有的香味便在整个尚食局开始蔓延,馋得人抓耳挠腮坐立不安,樊珈算不明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