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扎怀中的时候,两手都在不停的哆嗦。
对方的尸体已经完全凉了,感受不到一点温度,因为死去已经有一阵子了,一些地方已经冒出了尸斑,那张脸蜡黄的更加厉害了,嘴巴微微张着,豪无人色,就像是脸上带着一张面具似得。
我手里拿捏着缝合伤口的针,不知为何,脑海里总是想着下馆子时对方面红耳赤吹牛的样子。
我忽然有些痛恨起自己的行当,说得好听是给人安排后事,可活人都照顾不了,光会埋人,这不是最大的讽刺么?
愣神片刻,我轻叹一声,这才动起手来。
老吊爷说的不错,人讲究一个全尸而葬,留不下全尸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陶土来补身体。
老话讲,人是土捏的,陶土补身在阴司看来也确实是某种程度上的保持全尸,至于尸首分家的,也不是简简单单缝一下就算了,简而言之,就是缝肉不缝皮。
就是针线勾住伤口两侧的肉,直接拉拢伤口闭合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在皮上留下针脚,如果从外面能看到针脚,那还不如用陶土来补身体呢,因为留下针脚,就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礼官把这种缝尸的针脚称之为“后患”,哪怕投胎转世了,下辈子留下后患的地方还是不牢靠。
譬如,前世被斩首,缝尸时脖子留了针脚,那么来生也有断首之祸,极有可能断首处的伤口形状和前世的针脚走向一模一样!
我是头一次干这样的活儿,自然是万般谨慎,用了很长时间,总算把头缝上去的时候,额头已经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了。
“你可真是血管里就流淌着埋死人的天分!”
老白说,我抱着一个死人已经足足一个多小时了,面不改色,换作旁人,只怕早就崩溃了。
我摇了摇头,心说要不是逼到了这一步,谁乐意干这种事儿,而后让老白不要磨叽,在墓门口挑个地方挖个坑,不过这个坑不能是寻常的长方形,一米见方真好,要挖的深一点。
这里毕竟不是专门给七爷修的坟,他要进这里,等于是鸠占鹊巢,成了鬼会被拘起来当做奴才使唤,就算是尸体都得被挖出来丢掉。
在此等情形下,埋他的法子只有一种——莲花葬!
让他盘腿坐在墓穴中,手捏莲花决,消弭了凶性,犹如佛坐地狱。
传说,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镇压在阴司便常常如此打坐。
让他如此下葬,便能达到万邪不侵的地步,鸠占鹊巢也不怕,没人敢动他,照样往生轮回,就是下辈子命中的偏印可能会很旺,十有八九还是得沾玄门的行当,不是当和尚就是当道士,说不好还得学洋毛子信基督。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条件有限,兄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将七爷以莲花葬埋掉后,我对着葬坑连连打躬作揖:“其实入了玄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