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路捡是个很听话的孩子, 性格也十分乖巧,虽然什么都忘了,一切需要从头学起, 可他这样讨人喜欢,大家很难觉得他烦,尤其是他笨手笨脚的,看得出来出身必定非富即贵,却也会努力跟在谢隐身边学怎么生火怎么抓鱼怎么做饭,时常将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跟着叶羲禾,好像是第一眼看见她之后,就把她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因为没有了记忆,连一些常识都不记得, 闹出不少笑话来,让本来就很欢乐的旅行变得更加欢乐。
路捡尤其喜欢叶夫人,将她当成母亲一般敬爱尊重,跟着谢隐烧开水褪鸡毛时, 少年突然感慨道:“隐哥, 我从前肯定没有现在这样开心。”
他手里抓着一只褪去了毛的野鸡,因着身上还有些细碎的毛需要仔细拔掉,所以一边拔毛一边这样跟谢隐说。
他并不是说好听话骗人,而是真心这样觉得,这种幸福快乐的感觉对他来说非常陌生,不像读书认字,本身就会只是忘了, 所以一点就通。
他不想去追问自己从前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身份,为何会被人追杀, 身上隐瞒着什么样的秘密,这些他通通不想知道了,他只想跟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
谢隐含笑看着他:“那你要珍惜当下,并且以后也要一直这么快乐。”
路捡傻笑两声,抬手摸了下脸,立刻给那俊秀的脸蛋增添了一点水迹,顿时整个人都傻了。
小少年虽笨手笨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生活甚至无法自理,但属实是爱干净,拔鸡毛的水味道很重,他手里又抓着鸡,只好喊叶夫人:“娘!娘!”
叶夫人跟叶羲禾在河边洗野果,走过来问:“怎么了?”
路捡坚持要喊她娘,叶夫人白捡一孩子,喊就喊吧,这孩子也实在可怜,昏迷不醒发高烧时一直喊娘,瞧着就是个没人疼的。
“我脸上沾了水,好难闻。”
路捡一脸快哭的表情,叶夫人用手绢沾了水给他擦了好几遍,他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娘你真好。”
叶夫人无奈极了:“是是是,娘好,你可要小心这些,别再用手抹脸了啊。”
路捡乖乖应了声,继续认认真真蹲着给鸡拔毛。
方圆几里都没什么人烟,但景色却是极好的,自打救了路捡,谢隐一行便没有进城,伴随着愈发南下,距离捡到路捡的地方越来越远,追兵也愈发少了,城门口盘问的官兵亦是愈渐正常。
路捡现在还穿着谢隐的衣服,他个头比谢隐矮一些,衣服穿在身上有点大,叶夫人跟叶羲禾都擅女红,便给他改小了些,而且他面上常常天真带笑,一点都看不出阴郁,身体也恢复的极好,活蹦乱跳的,任谁都想不到一个月之前他还躺在马车里,除了眼睛能眨两下,其他部位全都不能动